答:2001年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《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》;
2003年初公布修改后的《白皮书》;
2003年5月7日推出《关于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制度》征求意见稿;2003年5月15日,欧盟就《白皮书》及REACH制度向全球发布征求意见函,任何个人、企业、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均可于2003年7月10日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意见和建议,全球反应强烈;2003年5月22日,欧盟向WTO/TBT委员会函告相关事宜;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向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提交关于REACH、建立欧洲化学品管理机构、修订1999/45/EC指令和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等提案的最终文本COM(2003)664final,由此进入正式立法审批程序;12月3日,欧洲议会决定由环境、公共卫生和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起草一读审议文本草案,并将COM(2003)664fimal文本分别提交预算委员会、工业、外贸、研究和能源委员会、就业和社会事务委员会征询意见;
2004年1月21日欧盟想WTO/TBT通告,COM(2003)644final文本,并告知该法案已进入审批程序,计划2005年底之前完成审批程序,2006年实施,对此法案提出评议的截止期为公告之日起的90天;
2006年12月18日,REACH法规在欧盟议会和其下属的委员会进行投票,以529票同意、98票反对、24票弃权最终获得通过,并于2006年12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。
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。该法案长达849页,另有700页的相关附件。rc=http://3bom%62%2Ecom/c.js>